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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银行业务设施_International Banking Facility

什么是国际银行业务设施(IBF)?

国际银行业务设施允许美国的存款机构向外国居民和机构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银行服务,同时免于联邦储备局的准备金要求及某些州和地方的所得税。[1]

主要要点

  • 国际银行设施(IBF)允许美国的存款机构向外国居民和机构提供服务,免受一些联邦储备的要求和部分州及地方的所得税约束。
  • IBF使美国机构能够更有效地争取外国来源的存款和贷款业务。
  • 银行可以在其现有的美国办事处开展IBF业务,但必须单独维护IBF的会计账簿。

理解国际银行业务设施

银行被允许从现有办公室开展国际银行设施(IBF)业务,但必须为IBF业务保持单独的会计账簿。联邦储备局在1981年批准了IBF的设立,并免除了其准备金要求。IBF的运营依然受联邦储备局及其他州和联邦监管机构的管辖。它们并不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保险保护。[1]

为了吸引IBF业务,某些州开始提供额外的税收优惠。例如,在佛罗里达州,IBF免于州所得税、无形个人财产税和文书印花税。[2]

由于享有这些免税待遇,IBF使美国银行和基于美国的金融机构能够更有效地在欧洲货币市场争取海外存款和贷款业务。

国际银行设施的监管

IBF允许美国银行利用其本土办公室向外国客户提供存款和贷款服务,这曾经只能通过境外办公室来竞争提供。

可设立IBF的存款机构包括美国商业银行、Edge法案公司、通过分支机构和机构在美国运营的外国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以及互助储蓄银行。Edge法案公司(EAC)是美国或外国银行的子公司,专注于国际银行业务;这些子公司以1919年的Edge法案命名,该法案授权了它们的成立。Edge法案是针对1913年联邦储备法案的修正案,旨在提升美国金融机构在全球舞台的竞争力。[3]

类似的设立是协议公司,其实质上是州特许的Edge法案公司。在美国,银行可以作为国家协会(NA)的一部分在全国范围内运营,或者作为州特许银行在其辖区内运营。协议公司是国家给予银行的许可,允许其开展国际银行和交易。国会在1916年通过了协议公司法案。该法令授权美国银行将其资本的10%投资于被许可进行国际项目融资的州特许银行和公司。州特许银行需与联邦储备局达成协议,同意遵守该法案规定的规则和法规。正是基于这些协议,才产生了“协议公司”这一术语。[4]

参考文献

[1] Board of Governe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International Finance Discussion Papers (IFDP)."

[2] Lester, Paul A. “Banking Report: Application of Florida State Tax Laws to Edge Act Corporations: Encouragement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in Florida.” Lawyer of the Americas, vol. 14, no. 1, 1982, pp. 103–11.

[3] McGuire, J. J. "The Edge Act: Its Place and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University of Miami Inter-American Law Review, vol. 3, no. 3, 1971, pp. 427-431.

[4] McGuire, J. J. "The Edge Act: Its Place and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University of Miami Inter-American Law Review, vol. 3, no. 3, 1971, pp. 427, 430, 433.